大名县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(EPC)监理招标公告1.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(EPC)监理已由 ******改革局以大发改[2024]179号批准建设,项目业主为大名县交通运输局,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,剩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,出资比例为100%,招标人为大名县交通运输局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。 2.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.1项目概况:2.1.1 工程名称:大名县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(EPC)监理
2.1.2 建设地点:大名县西二环与原邯大路交叉口东南角。
2.1.3 建设规模:主要建设1栋3层综合客运枢纽站房、1栋1层维修车间及停车位94个(充电桩15套)、站前广场硬化等附属设施。
2.1.4 监理服务周期: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。
2.1.5 质量要求:合格。
2.1.6 标段划分: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3.投标人资格要求 3.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: 3.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 4.招标文件的获取 4.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24-05-06 00:00至2024-05-11 23:59(北京时间,下同),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(******)下载电子招标文件。 4.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,售后不退。技术资料押金0元,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(不计利息)。 5. 投标文件的递交 5.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-06-06 09:00:00,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(******)递交电子投标文件。 5.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,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。 6.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(******)、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(******)、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。 7.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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